文,黃秀美(健康專欄作家)
人類的孕期是二百八十天,根據世界衛生組織(WHO)的定義,若在懷孕滿三十七週前生產,就稱作早產。因此,狹義的安胎,指的是孕期還沒滿三十七週的時候,孕婦已提早出現將生產的徵兆,若希望延長胎兒停留在媽媽子宮的時間,就會進行安胎。
而廣義的安胎,還包括當孕婦有健康疑慮時,必須給予醫療的協助與控制,像有些女性在懷孕時,若被醫師診斷出有妊娠糖尿病,就必須每天必須扎針測量血糖,並嚴格控制飲食與體重,這也算在安胎的範圍內。
到底在什麼情況下,孕婦應該要考慮安胎呢?以下是徐明洸醫師的問診。
【筆尖下的希望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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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✍️ 作者: 33教練 黃秀美 (健康專欄作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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