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/02/2014

黃秀美:一昧犧牲,未必是真愛,明明可以一起跨步前進啊!

一雙腳,我跟孩子的,他穿運動鞋,我穿帆布鞋,同路相伴,一起跨步前進中!

作者:黃秀美

「全年無休,不限時數,沒有薪水,『媽媽』是最重要的工作,也是世界上最辛苦的工作。」這個論點,相當感人,可身為媽媽的我,卻沒有太多認同感。

這是一個變動的時代。媽媽累,爸爸也沒閒著,當孩子的,其實也不輕鬆。

或許,媽媽這個身份,真的相對操勞,比較無眠,也沒有任何實質的酬勞,但未必是個得犧牲自己,以照亮孩子的角色。

在我看來自廂情願、一昧自我犧牲的「放棄選擇權」,才更辛苦,最容易活得無敵累。

而我們明明可以選擇一起跨步前進啊!


 


離開職場到現在,已經超過七年的時間,幾乎每個人一聽到我是個有孩子的自由工作者,就自動為我貼上「為孩子犧牲事業」的好媽媽標籤,這根本不是事實。

我得承認自己還是個新聞記者時,的確常常得掙扎於新聞、孩子間,當個滿懷愧疚感的媽媽。

最經典的一次是孩子六個月大時,為了支援一個封面專題得熬夜看稿,逼不得已之下,只好跟孩子當時的保姆,請求讓孩子在她家裡過一夜。

當天半夜十二點多,保姆的女兒打來跟我說,「怎麼辦,妳家的『大頭仔』一直不肯睡、也不肯喝奶,看起來很傷心,今天不管多晚,妳還是來接他回家吧!」我的心都要碎了。

凌晨看完初稿,長官讓我先飆小黃回來接孩子,他還是沒有睡,狠狠「瞪」我一眼,抱到懷裡,還沒走到家,就已經睡得滾瓜爛熟,還只是個半歲大的孩子,就這麼磨娘心。

另一次,離開已牙牙學語、似懂非懂的孩子,到法國出差九天,看里昂內衣泳衣展〈Lyon mode city〉跟巴黎家具家飾展〈MAISON & OBJET〉,打電話回台灣給孩子的保姆,她說,「妳家的『大頭仔』呷一嘴飯,就含一滴目屎,說『媽媽又沒有回家』,足可憐。」。

那是我們母子倆,這輩子分開最長的一段時間,當他穿著單薄的內衣,瘦骨嶙峋的「飄」到家門樓下接我時,簡直是隻長臂猿寶寶,直接晾在我脖子上,拔也拔不下來。當天到保姆家,據說是一口接一口,吃飽飽,又大出一肚子的大便,有沒有這麼心酸呢!

不過,這都不是七年前會離開媒體的理由,我是在2007年經濟大衰退前,被前東家給「火」掉了。當時,不僅工作丟了,連身體,也因為急性肝炎而大爆肝,真是身心俱疲。

而第一個舉雙手雙腳,一心歡迎我回家的,就是這個常讓我在上班時,陷入兩難的心肝寶貝,也彼此約定,日後不再為了上班,拋下他一個人出國。

剛開始選擇當自由工作者,是身體需要調養,當然,一時之間,還不知道想找什麼工作,也是主因,在約末半年之後,隱約感覺到,或許自由媒體人,才是最適合我的「天命」,可以同時拿回寫作、人生的自主權。

既可以只接自己感興趣的專欄,也不必為了要繼續寫作,而非得把孩子晾在保姆家。寫作及孩子,不需二擇一,竟然可以兼得,不必再為了其中一方去犧牲另一方而心懷愧疚,這種「純粹的快樂」對我個人非常重要。

當然,偶爾有因為寫作,而讓孩子抱怨的時候。

「麻麻,妳就不能像別的全職媽媽,每天在家等我下課嗎?」臭奶呆的孩子問。

「可以啊!那我們每天就等你回家,然後,一起躺在床上睡到飽好了!」我回。

「光睡那會飽?還是要吃飯,才會飽呀!」孩子抗議說。

「所以,你要天天睡到飽,還是要麻麻去採訪、寫稿,賺錢回家買飯吃?」我問。

「那妳還是去採訪、寫稿好了,這樣妳也會比較開心。」孩子說。

寫作跟孩子,都是我的真愛,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兩個角色,而我可以努力的同時擁有。一樣都沒有少,一樣都不必犧牲。

現代的媽媽,何苦自我設限、一昧犧牲似阿信?更何況,連古時候的阿信,都擁有自己的夢想版圖呢!不是嗎?


本文同步發表@《嚴選部落客.小星星之光》。


  後記  

一篇文章,各自表述。

寫這篇文章想表達的是,即使當了媽媽,也還是要擁有自己的夢想,可以跟孩子一起併肩而行。





本文作者

黃秀美,現為健康專欄作家,《國語日報.秀美姐姐說身體奧祕》專欄作者。



曾任《實和聯合診所》媒體公關、《明日報》及《台灣壹週刊》健康組記者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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