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/22/2012

沈武典醫師:吃鎮靜助眠劑會傷腦?

文,黃秀美(健康專欄作家)


長期失眠的患者,對鎮靜助眠劑,總是帶著矛盾的心情。深怕越吃越多,也怕不吃又是一夜無眠。


鎮靜助眠劑,具有對抗焦慮、幫助睡眠、肌肉鬆弛、抗痙攣的效果。若在白天服用,就是鎮靜劑,若在晚上服用,就是安眠藥。有時也會被用來治療酒精的戒斷症狀,或作為抗憂鬱劑的短期輔助治療藥物,但同時也會產生記憶力減退、失憶的副作用。


鎮靜助眠藥劑,跟酒精一樣,只要長期使用,都有可能會產生藥物濫用及藥物成癮,一旦突然停用會有輕度的戒斷症狀,出現煩躁不安、失眠、易怒的現象。到底各種鎮靜助眠藥劑有何不同?會傷腦嗎?以下是沈武典醫師的問診。


Q:鎮靜助眠劑到底有何不同?


A: 臨床上有許多不同種類的鎮靜助眠劑,藥物間最大的差異,還是在於藥物脂肪溶解度跟代謝半衰期。


由於鎮靜助眠劑必須能夠進入含有脂肪的腦神經細胞內,才能夠發生藥理的作用,因此,脂肪溶解度指數越高的鎮靜助眠劑,可以比較快溶解到腦細胞裡,產生鎮靜或助眠。


代謝半衰期指的則是藥物進入體內後,腦中藥物濃度從最高值降到一半,所須花費的時間。代謝半衰期低的是短效型藥物,高的是長效型藥物。



Q:為什麼不建議病人長期使用?


A:台灣的鎮靜助眠劑氾濫成災,是很值得注意的問題。有些長期服用鎮靜助眠劑的長者,甚至會因此記憶力變得太差,被誤以為是罹患了失智症;長期服用也會增加意外跌倒的骨折危險。


而服用鎮靜助眠劑,雖然可讓焦慮、失眠症狀改善,似乎暫時解決了眼前的困擾,但這只是治標不治本,更重要的應該是找出讓患者焦慮、睡眠障礙的主因,對症下藥加以治療,才能根本解決問題。若是疾病造成的失眠問題,光是作睡眠衛生教育,成效也是有限。


在精神科領域會造成焦慮、長期睡眠障礙的疾病,主要是重度憂鬱症及廣泛性焦慮症。這些病人常常會併有恐慌症,因此被稱為「三合一」的精神科疾病。


這三個疾病,雖然病名、症狀各不相同,卻都是跟腦部的血清素不足或去甲基腎上腺素過多有關。在治療方面,即使有多種疾病或症狀,只要服用一種正確的抗憂鬱劑治療,在五天到兩個星期左右,焦慮、長期睡眠障礙,以及其他相關的症狀,都可以逐漸獲得明確的改善。


而在抗憂鬱劑還沒有發揮作用的第一個星期,可在服用抗憂鬱劑的同時,短期使用鎮靜助眠劑,之後,就應該把鎮靜助眠劑減半、慢慢拿掉,以免病人覺得整天昏沉、記憶差。


若是已經有鎮靜助眠劑藥物濫用及藥物成癮的病人,則不能馬上停藥,同樣也需要慢慢減藥,如果貿然停藥會出現藥物戒斷的焦躁、失眠症狀,甚至會有癲癇發作的危險性。


Q:還有哪些情況會使用到它?


A:在臨床上,也會使用鎮靜助眠劑來治療患有酒精成癮的病人。


這是因為長期酗酒,開始戒酒時,會出現冒汗、心跳加快、手抖、失眠、噁心、嘔吐、躁動、焦慮,以及暫時性的視覺、觸覺、聽覺出現幻覺等的戒斷症狀,甚至會因腦部不正常放電而導致癲癇發作,此時,可利用鎮靜助眠劑幫忙退酒,即以鎮靜助眠劑暫時代替藥理學上,同一功能及性質一樣的酒精,讓大腦穩定下來,再慢慢減藥。


原則上,鎮靜助眠劑使用的時間,應該在一到兩星期左右,並在一個月內,達到停用鎮靜助眠劑的目標。


【延伸閱讀】運動足夠,可達抗憂鬱劑兩成效果


睡眠是一種人類的本能,要是睡不著、睡不好,一定是身體出了狀況,建議應該就醫。若是長期依賴鎮靜助眠劑來解決睡不好、情緒低落、焦慮、心煩,很容易會藥物越吃越重,整天渾渾噩噩,讓生活品質直直落。


不管是重度憂鬱症、廣泛性焦慮症或是恐慌症引起的睡不好、焦慮、胸悶,都與先天的遺傳體質有關,且治療後容易再發,約有四成半至五成會遺傳給下一代。在治療上,若能正確服用抗憂鬱劑的藥物治療,很快可看到症狀改善,讓病人恢復原本的生活功能及品質;但必須持續用藥六到九個月來維持療效,才可以停掉抗憂鬱劑。


除了藥物治療外,建議可以多運動,只要是能做到流汗的運動,即使是最簡單的快走、有氧運動,每星期三或四次,全部流汗總時間達一百分鐘,就能讓腦中的腦細胞滋養因子增加,達到放鬆、愉悅的效果,足夠的運動約有服用抗憂鬱劑的兩成效果。

(文●黃秀美)


【延伸閱讀】過度擔心超過半年,可能是焦慮症 ——3種易焦慮的精神科疾病


廣泛性焦慮症 

診斷標準:符合擔憂、焦慮、緊張6項中的3個症狀

可能症狀:

1.對事情或活動過度焦慮及 擔心至少6個月

2.不能自制的焦慮及擔心

3.伴隨3種症狀:不耐煩、容易疲累、無法專心、易怒、肌肉緊張、睡眠障礙


恐慌症 

診斷標準:無預警的恐慌發作,且10分鐘內,至少有下列4項症狀

可能症狀:

1.心悸   

2.出汗

3.發抖或顫慄

4.呼吸困難或窒息感

5.哽塞感

6.胸痛或不適

7.噁心或腹部不適

8.頭暈或昏沉

9.失去現實感或自我感

10.害怕失去控制或抓狂

11.有即將死亡的恐懼感

12.感覺異常

13.冷顫或臉潮紅


重度憂鬱症

診斷標準:長達2星期,有5項或5項以上的症狀,且一定要有第1、2項的症狀

可能症狀:

1.情緒低落

2.無快樂感及生活乏味

3.每月有體重減輕或增加5%的變化

4.睡眠障礙

5.坐立不安或行動遲緩

6.疲勞或沒有幹勁

7.無價值感或罪惡感

8.思考混淆、注意力不集中或猶豫不決

9.有自殺或死亡念頭


資料來源:沈武典

整理:黃秀美




本文同步發表@商業周刊名醫問診專欄


  諮詢專家  

沈武典醫師

現任:萬芳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、《台灣精神醫學雜誌》主編

專長:精神科藥物治療、情緒疾患、精神分裂症、成癮醫學


本文作者


黃秀美,現為健康專欄作家。















《國語日報.秀美姐姐說身體奧祕》專欄作者。

曾任《實和聯合診所》媒體公關、《明日報》及《台灣壹週刊》健康組記者。

部落格:名醫一點通
FB社群:名醫一點通




著作:《146位名醫問診 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