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/12/2013

黃秀美:關於寫作


文,黃秀美


昨天在一篇採訪裡,看到音樂人李宗盛的一段話,「一個生物,你一直餵它吃爛東西,它會變成豬的。對音樂的渴望大家都有,但你不能一直餵它爛東西。歌曲也是一樣,你發現一些很廉價、很爛的歌,有一天突然爆紅,你會想,原來這個也能賺錢,這樣也行哦,那我也這樣搞吧。要改回來,非常難。」。

您可以把歌曲換成任何一個您所熟悉的領域,舉例來說,我熟悉的是媒體,那就會是:
「媒體,也是一樣,你發現一些很廉價、很爛的新聞,有一天突然爆紅,你會想,原來這個也能賺錢,這樣也行哦?」。

正如Dan Garner在《販賣恐懼》一書中,所說,「我們是史上最健康、最富足、最長壽的人類。然而,我們卻『越來越害怕』。這是這個時代最大的矛盾。」。

第一次發現別人光明正大的胡縐瞎搞,以恐嚇讀者作為賺錢的手段,還被視為絕頂聰明的人生勝利組,我還蠻震驚的,但後來,也慢慢了解到,把別人當「阿呆」耍,並非罕見的情況。

我沒辦法這樣搞,是因為我很尊重付稿費的發稿人,尊重接受我採訪,在艱難醫療環境中,仍然競競業業的專業人員,也尊重那些花了自己寶貴時間,看我報導的讀者。

愛與正義,始終是支持我寫作的原點與力量。

但我也必須承認,自己的寫作之路,仍充滿考驗。
對很多不是我讀者的人來說,我仍只是個會寫字的人,是個,「只要付錢,想指定寫什麼,就寫什麼的寫手」,這是我自己的努力不夠,才會有這樣的錯覺。真正的作家,才不會給人這樣的誤解。哭哭

希望別再有人找我當寫手。2014年,繼續往作家的目標,匍伏前進。

重申我對寫作者的私人定義:

寫手=指定寫什麼,就寫什麼。
撰稿人=主題受限,但寫法上有一定自由度。
作家=想寫什麼就寫什麼的人,擁有完全的創作自由度。


  同場加映  寫書的二三事

朋友說:寫書有壓力。有開始,只是進度牛步。
超不要臉的我說:有進度,就是進步。一定要開始寫,這是最重要的。

事實是我自己的書,除了主題、幻想中書名(當然是沒跟出版社討論過的),其它的部份,都還在一改再改,壓力大到我跟火鍋上的編輯說,「等寫完,再連絡」吧!XDDD

某位醫師曾針對寫書這件事,對我耳提面命過,「妳要有使命感。」。
寫書,對我來說最重要的是:Don't burn myself out.




本文作者


黃秀美,現為健康專欄作家,《國語日報.秀美姐姐說身體奧祕》專欄作者。


曾任《實和聯合診所》媒體公關、《明日報》及《台灣壹週刊》健康組記者。

目前是《商業周刊名醫專欄》,以及《泛科學PanSci小星星之光專欄》專欄撰稿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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